第九十四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?

类别:男/都市/都市异能 作者:油炸红豆包字数:3572更新时间:22/05/06 16:18:43
新罗马城。 奥古斯特的私人城堡中,宴会厅里的气氛逐渐热闹喧嚣起来。 衣冠楚楚的欧罗巴选手穿着华丽的贵族服饰,三五个围聚在一起,脸上挂着兴奋的笑容,时不时望向大厅里的转播屏幕。 “伊凡这个家伙,真是便宜他了。” 高卢选手阿方斯端着高脚杯,殷红的酒液随着步伐在水晶杯中晃动。 他走到奥古斯特身边,斜瞥了对方一眼:“怎么样?你那个野……弟弟的仇可以报了。” “阿方斯,我再提醒你一次。” 奥古斯特面带怒容:“不要拿我死去的弟弟开玩笑,这是一名贵族最起码的修养!” “好吧,好吧。” 阿方斯立刻摊手投降,虽然心中还是不以为意。 谁不知道这位欧罗巴联盟首领家里那点破事。 他的父亲在一次旅游途中,结识了一名青春火辣的罗马坭亚美女,也就是阿布拉姆的母亲。 两人很快就打得火热,如胶似漆。 只是很不幸,家族里出了很大的变故,让奥古斯特的父亲立即回家,准备继承家业。 并且,为了稳固家族产业,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门婚事。 罗马坭亚少女百般哀求,但是情郎为了家族大业,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温柔乡。 临行前,他郑重地告诉自己的爱人:等我稳定好局势,马上就回来娶你。短则半年,多则一年。我可以用家族名誉和自己的性命发誓! 结果这位罗马坭亚少女等啊等,从春来等到秋去。 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,却始终没收到那位金发碧眼的日耳曼贵族的音信。 最终,她迫于无奈,嫁给了当地一名油漆工人。 奥古斯特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生。 他自幼家境贫寒,父亲好赌、酗酒,没钱了或者喝醉酒的时候都会拿老婆孩子撒气。 野种、没人要的杂种,这就是‘父亲’对他的称呼。 两年后,阿布拉姆降生。 对于自己的亲生血脉,父亲无比珍视。 他赌博和酗酒的次数变少了,也多多少少知道赚钱减轻家里的负担。 阿布拉姆从小就知道哥哥跟他不是一个父亲。 但是对这位英俊、充满贵族忧郁气息的哥哥却发自内心的感到亲切。 父亲给买来的零食,阿布拉姆总不忘偷偷分给哥哥一份。 当父亲喝醉了酒,要拿哥哥出气的时候,也总是抱住父亲的腿,让哥哥快逃。 兄弟俩的感情无比坚固,毫无芥蒂。 直到奥古斯特十二岁的那一年。 突然某天,一辆奢华大气的劳斯莱斯停在了贫民窟泥泞的街口。 父亲满面笑容地和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从家里出来,兜里塞得鼓鼓囊囊的。 “孩子,我给你介绍一下,这是你的亲生父亲。” 奥古斯特的人生就此改变! 阿方斯心里不屑地嘲讽:如果按照古代的法则,贵族和平民的孩子,只能是平民。你还跟我讲贵族风度? 如此隐秘的事情,一般人是绝不会知道的。 但是阿方斯恰恰就知道了。 当然,他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,要不然奥古斯特一定会翻脸的。 奥卡莉穿着漂亮的蕾丝女仆装,端着托盘,不断给宾客们送上酒水和饮料。 阿方斯的目光在她曼妙的曲线上来回打量,嘴角勾起莫名的笑容。 很快,奥卡莉就发现了有人在注视着自己。 她转过头去,视线正好和阿方斯对上。 一瞬间,她心慌意乱。 阿方斯挑了挑眉头,露出暧昧的笑容。 奥卡莉心虚地低下头去,拿着空托盘脚步匆匆地走向酒柜。 “真的润呐!” 阿方斯嘿嘿笑着,忍不住回忆起那个美妙的夜晚。 “喂,阿方斯,你自己一个人躲在这里笑什么呢?” 一名关系不错的选手端着酒杯走来,并顺着他的目光搜寻。 “没什么,我在为欧罗巴的胜利而开心。” 阿方斯很快收敛神色,举起酒杯与对方碰了下。 “我怎么觉得你有事瞒着我?” 对方疑惑地盯着他。 “怎么会?你瞧啊,陆宇的六星武将被追得四处逃窜,如果等不到救援,他马上就要被伊凡给干掉了。” 阿方斯遥指了一下转播屏幕,飞快地岔开话题。 “事实证明,远东那些矮小孱弱的黄皮肤根本不适合成为一名战士。” “他们根本不是在打仗,简直就是一场闹剧!” “让伊凡这个家伙,给他们好好上一课吧!” “见识下我们欧罗巴勇士的厉害!” 转播屏幕上,洪流一般的铁甲骑兵,犹如无可阻挡的怒流一般向前,向前,向前! 哪怕隔着屏幕,似乎都能感受到对面的空气都在震颤! 野草灌木被奔雷一般的马蹄踩成碎屑,哪怕一座山挡在面前,都会化为齑粉! 身材高大面相粗犷的哥萨克骑兵戴着熊皮帽子,夹着骑枪,呼啸着奔驰在一望无尽的原野上。 前方,百十名穿着红底战袍,外罩鱼鳞甲的汉军骠骑犹如受惊的小鹿,惊惶无措地四处逃窜。 他们时不时停下来,发射出一轮弩箭。 而哥萨克骑兵也会在对方停下的一刹那,迅速地弯弓搭箭。 双方的箭支在空中交错而过,惨叫声中,各自有不同数目的士兵身上溅出血花,跌落马下。 “慢一点,不要急。 开胃甜点总要细细品尝,才能享受到它最美妙的滋味。” 阿方斯端起红酒抿了一口,心情十分愉悦。 “伊凡这个狗杂碎跑得还真是快呀,恐怕后面的人都要无功而返了。” “可惜不能让陆宇见识一下马其頓重步兵的厉害。” “步兵走得太慢了,我们的十字军团就差了一天的路程,才是真正的可惜。” “喂,有没有人提醒过伊凡,要把陆宇活着带到新罗马城来?” “当然!咱们可不能让那小子这么轻易地死了。” 宴会厅里觥筹交错,选手们欢声笑语,轻松快意。 炎黄城、双六星武将,已经即将成为历史。 五千铁骑,攻打一个小的草原联盟都够了! 此战,万无一失! —— 炎黄城。 城内的练兵场上,所有平民都被召集起来,惶然无措地四处张望。 陆宇顶盔掼甲,在部下的拥簇中出现在众人面前。 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,很多人还不知道,炎黄城即将面临一场大劫。 “诸位炎黄城的百姓。” 陆宇声音清朗,开门见山地说:“城外一百里,有支五千人的大军正在赶来。冠军侯正率领骑兵,拖延敌人进军的速度。” “什么!” “五千人的大军!” “天呐,咱们……” “别害怕,冠军侯大人乃是天神下凡,哪怕来五万人都不用担心!” “城主大人召集我们来这里是何意?” 平民们听到这个猝不及防的消息,慌乱地小声嘀咕起来。 “大军来袭,炎黄城兵少将寡,所以我需要你们的帮助。” 陆宇坦然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。 他知道平民里有不少好苗子,属性都不差。 一开始的时候,陆宇把每一个平民都当成宝贝,仔细研究属性和技能,以备不时之需。 可霍去病每天都四处扫荡匪寇,带回来的俘虏越来越多。 陆宇根本没办法把太多的心思用在这方面。 因此,他决定采用现在的方法。 “凡是愿意当兵的,站到前面来。” “以后不用再去田里劳作,一干用度由城主府支出。” “想必你们其中大部分人也清楚,自己是怎样来到炎黄城的。” “我告诉大家,今天来的敌人,是从千里之外,比西域更要遥远的地方来的。” “他们可不会有冠军侯那么好心,把你们带回城市,安稳地种田度日。” “一旦炎黄城被攻破,下场你们自己可以想象。” 陆宇先给了颗甜枣,又威严地发出恐吓。 平民们悚然而惊。 其中绝大多数,以前不是山匪,就是野人。 生存的残酷,他们早已领教过。 炎黄城的劳作虽然繁重,但是安宁祥和,比当野人可要好多了。 而一支千里奔袭的大军,是绝不可能把俘虏给带回去的。 光是路上的消耗,就远远超出了俘虏本身的价值。 “城主大人,我愿意当兵!” 一名粗豪矮壮的黑脸大汉举起手,主动站了出来。 “王大彪?” 陆宇竟然还对这个人有印象。 系统安排的攻城BOSS嘛! 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,先被冠军侯扫荡匪寇的时候给捉回来了,还得他白担心一场。 “城主大人,您还记得俺嘞。” 王大彪嘿嘿一下,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。 “当然记得。” 陆宇不但知道他的名字,还知道王大彪的属性面板,也绝对符合小BOSS的标准。 不过对方样貌丑陋,加上性格奸猾,并不讨他的喜欢,所以没收入自己的军队。 “你想当兵打仗?” “嗯!” 王大彪认真地点点头。 “你不怕死吗?” 陆宇好奇地问道。 “怕。” 王大彪神情露出几分怯懦,马上又说:“可我更怕当一辈子泥腿子。俺想出人头地,俺要当大将军!” “好!” 陆宇大喜。 没想到自己手下竟然还有这样一名人才。 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?” “彼可取而代之!” 华夏民族数千年来,靠着就是这样的精神,才能一代又一代发奋图强,在沉沦中崛起! “卧槽!这句话……好特么的带感!” “来个师爷给翻译翻译,我怎么听不懂呢?” “王侯将相都是天生的贵种吗?我可以取而代之” “不知道为什么,刚才好像浑身震了一下” “这句话一定是古代的大英雄说的吧?好霸气!” “淦就完了!脑袋掉了碗大个疤” “想不到你是这样的王大彪,简直刮目相看” “我错了,我不应该把你的搞笑表情包到处发” 在遗失了历史的龙国,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这句话一出,非但给观众们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,还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悸动在里面。 仿佛它一直就在那里,潜藏在每个人的骨髓血脉中。 “城中大人,你说啥俺也听不懂。” 王大彪挠挠头,“但是俺想跟您去打仗。” “好,你算一个。” 陆宇招手让他走上前来,大声问:“还有没有要当兵的?” “我!” “我!” “城主大人,我行不行?” 三三两两的喊声在人群里响起。 本来有些犹豫的青壮们也不由心动。 “我也想当兵!” “城主大人,我要当兵,保护炎黄城!” 陆宇虽然清楚,这是因为他平时没有苛待领民,让他们衣食丰足,所以意志、信仰等属性比较高的缘故。 但是他宁愿相信,这叫民心可用! “保护炎黄城。” 陆宇带头振臂高呼! “保护炎黄城!” “保护炎黄城!” 嘹亮的呐喊汇聚成汹涌的声浪,久久回荡在城市上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