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罗马城。
奥古斯特的私人城堡中,宴会厅里的气氛逐渐热闹喧嚣起来。
衣冠楚楚的欧罗巴选手穿着华丽的贵族服饰,三五个围聚在一起,脸上挂着兴奋的笑容,时不时望向大厅里的转播屏幕。
“伊凡这个家伙,真是便宜他了。”
高卢选手阿方斯端着高脚杯,殷红的酒液随着步伐在水晶杯中晃动。
他走到奥古斯特身边,斜瞥了对方一眼:“怎么样?你那个野……弟弟的仇可以报了。”
“阿方斯,我再提醒你一次。”
奥古斯特面带怒容:“不要拿我死去的弟弟开玩笑,这是一名贵族最起码的修养!”
“好吧,好吧。”
阿方斯立刻摊手投降,虽然心中还是不以为意。
谁不知道这位欧罗巴联盟首领家里那点破事。
他的父亲在一次旅游途中,结识了一名青春火辣的罗马坭亚美女,也就是阿布拉姆的母亲。
两人很快就打得火热,如胶似漆。
只是很不幸,家族里出了很大的变故,让奥古斯特的父亲立即回家,准备继承家业。
并且,为了稳固家族产业,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门婚事。
罗马坭亚少女百般哀求,但是情郎为了家族大业,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温柔乡。
临行前,他郑重地告诉自己的爱人:等我稳定好局势,马上就回来娶你。短则半年,多则一年。我可以用家族名誉和自己的性命发誓!
结果这位罗马坭亚少女等啊等,从春来等到秋去。
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,却始终没收到那位金发碧眼的日耳曼贵族的音信。
最终,她迫于无奈,嫁给了当地一名油漆工人。
奥古斯特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生。
他自幼家境贫寒,父亲好赌、酗酒,没钱了或者喝醉酒的时候都会拿老婆孩子撒气。
野种、没人要的杂种,这就是‘父亲’对他的称呼。
两年后,阿布拉姆降生。
对于自己的亲生血脉,父亲无比珍视。
他赌博和酗酒的次数变少了,也多多少少知道赚钱减轻家里的负担。
阿布拉姆从小就知道哥哥跟他不是一个父亲。
但是对这位英俊、充满贵族忧郁气息的哥哥却发自内心的感到亲切。
父亲给买来的零食,阿布拉姆总不忘偷偷分给哥哥一份。
当父亲喝醉了酒,要拿哥哥出气的时候,也总是抱住父亲的腿,让哥哥快逃。
兄弟俩的感情无比坚固,毫无芥蒂。
直到奥古斯特十二岁的那一年。
突然某天,一辆奢华大气的劳斯莱斯停在了贫民窟泥泞的街口。
父亲满面笑容地和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从家里出来,兜里塞得鼓鼓囊囊的。
“孩子,我给你介绍一下,这是你的亲生父亲。”
奥古斯特的人生就此改变!
阿方斯心里不屑地嘲讽:如果按照古代的法则,贵族和平民的孩子,只能是平民。你还跟我讲贵族风度?
如此隐秘的事情,一般人是绝不会知道的。
但是阿方斯恰恰就知道了。
当然,他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,要不然奥古斯特一定会翻脸的。
奥卡莉穿着漂亮的蕾丝女仆装,端着托盘,不断给宾客们送上酒水和饮料。
阿方斯的目光在她曼妙的曲线上来回打量,嘴角勾起莫名的笑容。
很快,奥卡莉就发现了有人在注视着自己。
她转过头去,视线正好和阿方斯对上。
一瞬间,她心慌意乱。
阿方斯挑了挑眉头,露出暧昧的笑容。
奥卡莉心虚地低下头去,拿着空托盘脚步匆匆地走向酒柜。
“真的润呐!”
阿方斯嘿嘿笑着,忍不住回忆起那个美妙的夜晚。
“喂,阿方斯,你自己一个人躲在这里笑什么呢?”
一名关系不错的选手端着酒杯走来,并顺着他的目光搜寻。
“没什么,我在为欧罗巴的胜利而开心。”
阿方斯很快收敛神色,举起酒杯与对方碰了下。
“我怎么觉得你有事瞒着我?”
对方疑惑地盯着他。
“怎么会?你瞧啊,陆宇的六星武将被追得四处逃窜,如果等不到救援,他马上就要被伊凡给干掉了。”
阿方斯遥指了一下转播屏幕,飞快地岔开话题。
“事实证明,远东那些矮小孱弱的黄皮肤根本不适合成为一名战士。”
“他们根本不是在打仗,简直就是一场闹剧!”
“让伊凡这个家伙,给他们好好上一课吧!”
“见识下我们欧罗巴勇士的厉害!”
转播屏幕上,洪流一般的铁甲骑兵,犹如无可阻挡的怒流一般向前,向前,向前!
哪怕隔着屏幕,似乎都能感受到对面的空气都在震颤!
野草灌木被奔雷一般的马蹄踩成碎屑,哪怕一座山挡在面前,都会化为齑粉!
身材高大面相粗犷的哥萨克骑兵戴着熊皮帽子,夹着骑枪,呼啸着奔驰在一望无尽的原野上。
前方,百十名穿着红底战袍,外罩鱼鳞甲的汉军骠骑犹如受惊的小鹿,惊惶无措地四处逃窜。
他们时不时停下来,发射出一轮弩箭。
而哥萨克骑兵也会在对方停下的一刹那,迅速地弯弓搭箭。
双方的箭支在空中交错而过,惨叫声中,各自有不同数目的士兵身上溅出血花,跌落马下。
“慢一点,不要急。
开胃甜点总要细细品尝,才能享受到它最美妙的滋味。”
阿方斯端起红酒抿了一口,心情十分愉悦。
“伊凡这个狗杂碎跑得还真是快呀,恐怕后面的人都要无功而返了。”
“可惜不能让陆宇见识一下马其頓重步兵的厉害。”
“步兵走得太慢了,我们的十字军团就差了一天的路程,才是真正的可惜。”
“喂,有没有人提醒过伊凡,要把陆宇活着带到新罗马城来?”
“当然!咱们可不能让那小子这么轻易地死了。”
宴会厅里觥筹交错,选手们欢声笑语,轻松快意。
炎黄城、双六星武将,已经即将成为历史。
五千铁骑,攻打一个小的草原联盟都够了!
此战,万无一失!
——
炎黄城。
城内的练兵场上,所有平民都被召集起来,惶然无措地四处张望。
陆宇顶盔掼甲,在部下的拥簇中出现在众人面前。
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,很多人还不知道,炎黄城即将面临一场大劫。
“诸位炎黄城的百姓。”
陆宇声音清朗,开门见山地说:“城外一百里,有支五千人的大军正在赶来。冠军侯正率领骑兵,拖延敌人进军的速度。”
“什么!”
“五千人的大军!”
“天呐,咱们……”
“别害怕,冠军侯大人乃是天神下凡,哪怕来五万人都不用担心!”
“城主大人召集我们来这里是何意?”
平民们听到这个猝不及防的消息,慌乱地小声嘀咕起来。
“大军来袭,炎黄城兵少将寡,所以我需要你们的帮助。”
陆宇坦然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。
他知道平民里有不少好苗子,属性都不差。
一开始的时候,陆宇把每一个平民都当成宝贝,仔细研究属性和技能,以备不时之需。
可霍去病每天都四处扫荡匪寇,带回来的俘虏越来越多。
陆宇根本没办法把太多的心思用在这方面。
因此,他决定采用现在的方法。
“凡是愿意当兵的,站到前面来。”
“以后不用再去田里劳作,一干用度由城主府支出。”
“想必你们其中大部分人也清楚,自己是怎样来到炎黄城的。”
“我告诉大家,今天来的敌人,是从千里之外,比西域更要遥远的地方来的。”
“他们可不会有冠军侯那么好心,把你们带回城市,安稳地种田度日。”
“一旦炎黄城被攻破,下场你们自己可以想象。”
陆宇先给了颗甜枣,又威严地发出恐吓。
平民们悚然而惊。
其中绝大多数,以前不是山匪,就是野人。
生存的残酷,他们早已领教过。
炎黄城的劳作虽然繁重,但是安宁祥和,比当野人可要好多了。
而一支千里奔袭的大军,是绝不可能把俘虏给带回去的。
光是路上的消耗,就远远超出了俘虏本身的价值。
“城主大人,我愿意当兵!”
一名粗豪矮壮的黑脸大汉举起手,主动站了出来。
“王大彪?”
陆宇竟然还对这个人有印象。
系统安排的攻城BOSS嘛!
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,先被冠军侯扫荡匪寇的时候给捉回来了,还得他白担心一场。
“城主大人,您还记得俺嘞。”
王大彪嘿嘿一下,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。
“当然记得。”
陆宇不但知道他的名字,还知道王大彪的属性面板,也绝对符合小BOSS的标准。
不过对方样貌丑陋,加上性格奸猾,并不讨他的喜欢,所以没收入自己的军队。
“你想当兵打仗?”
“嗯!”
王大彪认真地点点头。
“你不怕死吗?”
陆宇好奇地问道。
“怕。”
王大彪神情露出几分怯懦,马上又说:“可我更怕当一辈子泥腿子。俺想出人头地,俺要当大将军!”
“好!”
陆宇大喜。
没想到自己手下竟然还有这样一名人才。
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?”
“彼可取而代之!”
华夏民族数千年来,靠着就是这样的精神,才能一代又一代发奋图强,在沉沦中崛起!
“卧槽!这句话……好特么的带感!”
“来个师爷给翻译翻译,我怎么听不懂呢?”
“王侯将相都是天生的贵种吗?我可以取而代之”
“不知道为什么,刚才好像浑身震了一下”
“这句话一定是古代的大英雄说的吧?好霸气!”
“淦就完了!脑袋掉了碗大个疤”
“想不到你是这样的王大彪,简直刮目相看”
“我错了,我不应该把你的搞笑表情包到处发”
在遗失了历史的龙国,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’这句话一出,非但给观众们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,还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悸动在里面。
仿佛它一直就在那里,潜藏在每个人的骨髓血脉中。
“城中大人,你说啥俺也听不懂。”
王大彪挠挠头,“但是俺想跟您去打仗。”
“好,你算一个。”
陆宇招手让他走上前来,大声问:“还有没有要当兵的?”
“我!”
“我!”
“城主大人,我行不行?”
三三两两的喊声在人群里响起。
本来有些犹豫的青壮们也不由心动。
“我也想当兵!”
“城主大人,我要当兵,保护炎黄城!”
陆宇虽然清楚,这是因为他平时没有苛待领民,让他们衣食丰足,所以意志、信仰等属性比较高的缘故。
但是他宁愿相信,这叫民心可用!
“保护炎黄城。”
陆宇带头振臂高呼!
“保护炎黄城!”
“保护炎黄城!”
嘹亮的呐喊汇聚成汹涌的声浪,久久回荡在城市上空。